家具门百叶式(学校有安全清洁的水源供师生)

zxc2023-03-23 15:27:36水暖1

学校有安全清洁的水源供师生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中小学校指在全市范围内已经注册的中学和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中小学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防范事故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招收的学生数量不应超过学校建筑设计容量,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和办公楼等建筑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或者将学校场地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放场所。

第七条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每学期进行1次演练。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举办前,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认真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消防水源和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并按规定组织相应的消防演习。消防器材应当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学校在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防火管理办法,设置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违章用电,保证用电安全。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和技术档案。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的,不得投入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必须停止运行。 学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和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校内的各种体育和游乐设施必须公示安全须知,各类设备、设施应当定期维护检查,保持完好、安全。

第十四条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应当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校区道路应当符合规定标准,并结合校区特点,配合有关部门按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交通标志,保障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教育局、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饮用水吗

原则上是学校应该提供,但不是所有点学校有这样的财力,因为这样花费是很多的,不过现在学校条件比过去好多了,因此大多数学校都提供给学生饮用水,而且为确保学校直饮水卫生,防治疾病传播,还会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包括供设备和管网的卫生要求;每年定期不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及时更换过滤、吸附等水处理材料,定期清洗、消毒管。发现有潜在风险时,停止使用,送检、维护、清洗、清毒,水质合格后恢复使用等等。

校园用水安全

以下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管理、维护不当的;

(二)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且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学校组织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年龄和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四)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明知学生有不适应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特异体质或疾病,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校明知学生患有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但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七)学校发现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害,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的;

(八)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九)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的;

以下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一)非因学校过错造成学生自杀、自伤的;

(二)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课外活动以及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集体或擅自离开学校发生事故的;

(三)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擅自滞留学校期间发生事故的。

学生监护人应当对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等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履行监护职责。因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因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

  (一)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

  1、校舍安全:是否抗震;消防状况,重点排查楼道是否贴合安全标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安全出口标志,维修房屋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安装消防栓,应急灯是否能够使用,灭火器是否会正确使用并使用时光是否超时。用电安全,老化电路是否改造。

  2、学校器材设施安全检查:包括体育器材设施的检查与维修,锅炉房是否离教学区、生活宿舍区50米以外。

  3、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在校的饮水与食品。学校小卖部各类食品手续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贴合规定要求,配送中心的肉、菜、粮及其它材料质量是否验收合格。

  4、交通安全:重点排查学生是否乘坐“三无”车,是否超速超员,是否乘坐三轮车,学生包租的车辆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测,其司机资质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5、传染病的预防:卫生宣传教育状况,校园室内外卫生状况、消毒状况。

  (二)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交通安全:道路是否畅通安全、交通要道是否安有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放学时在主要交通道口教师是否护送。有无家长接送。

  2、治安状况:是否有不安分人员出没,存在不安全因素。

  3、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毒气、污水排放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以及危及学校安全的建筑和摊点,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存在干扰学生学习的网吧或游戏室。

  (三)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1、教室是否经常通风换气,是否教育学生经常洗澡、洗手并定期晾晒被褥;体育教师对有先天性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和事假女生,是否允许不参加户外体育 课;学校是否定期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运动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发现损坏篮球架是否及时维修或撤换;对影响学生运动安全的凸凹不平场地是否及时进行了整修或填 平。是否用心配合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开展的春秋两季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和常规体检工作,是否按要求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对校内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是 否有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疏散预案。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学校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学生进行了安全逃生演练,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私自外出等。 是否制定了校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做好校舍安全信息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

  (四)各项制度建设:是否有各种安全制度,是否签订安全职责书和安全协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的帐签、公示、消号备案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学校研究工作是否有会议记录

学校有义务提供饮用水吗

义务教育应该是要收取热水费的。义务教育只是在书本上减少了一些收费,并没有说其他什么都不收费的。一个学校那么多孩子,每天都需要很多的热水,如果全部都不收费的话,那这些费用谁出呢?所以这点家长们是理解的哦!最重要的是孩子在学校能够吃住行都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