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法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容量法必须满足的条件
单位容量法适用于均匀的一般照明计算,它主要计算每单位被照面积所需的灯具安装功率: W=P/S P-全部灯具安装功率,瓦; S-被照面积,米2
或直接计算灯具数量N=E*A*φ0*C1*C2/φ,单位容量W决定于下列各种因素:需求照度E,房间面积A,单位面积每LX光通量φ0,修正系数C1、C2,照明灯具光通量Φ。
我们给出一套速查表格以便使用。表格相关说明如下:
1. 室形指数RI=W* L/H*(W+L) W-房间宽; L-房间长, H-灯具至工作面高度,并据此室形指数结合灯具配光类型查表得出φ0。见附表1。
2. 室内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反射系数分别为ρC、ρW、ρf,根据实际环境不同可加系数C1修正。见附表2。
3. 各灯具效率不同, 可加系数C2修正。见附表3。
附表1
室形指数 RI 直接型配光灯具半直接型配光灯具均匀漫射配光灯具半间接型配光灯具间接型配光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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