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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怎么作假(假红木家具制作过程)

zxc3周前 (10-31)洁具8

假红木家具制作过程

小视频里面介绍的红木家具基本都是假的,是有些黑心厂商请人拍的

假红木家具制作过程图片

有一些不法的商家会利用红木分量重、硬的特点,通过在类似红木的硬木甚至在水泥板上加盖一至二层红木薄板制成所谓的“成套红木家具”。文字游戏法。一些进口商在进口单证中使用RED WOOD等英文,直接翻译成“红木”。

这种直接从字面意思确定树种的方法“掩盖或利用”了树木界一种多名和一名多种的情形。

在销售环节上,围绕着红木所起的名称更是五花八门。

如将从非洲进口的“古夷苏木”称为“金花梨”;将“亚花梨”称为“红花梨”、“非洲花梨”;将从东南亚进口的“任嘎漆”称为“印尼花梨”等等。源《如何分辨真假红木》

红木家具造假的手法

可通过四点辨别真假红木:

1、检测重量

将家具搬起来。通常,需要很大的力才能搬起一把红木椅子转一圈,就证明该座椅的分量正常,没有作假。

2、检测结构松紧

抬起红木家具一侧的腿,轻轻让其落地,如果落地声音干脆有力,就可以证明其结构松紧程度没有问题。

3、声音区别

红木使用密度较低的花梨、酸枝木,通过敲击能分辨出来,密度大的红木有堂音,声音清脆悦耳。

密度较低的红木听起来如同敲击薄板,音脆但不悦耳。

4、纹理区别

真的红木,是紫红色、黄红色、赤红色或深红色等多种自然色泽,木纹质朴美观。

假的红木家具在上漆后颜色厚实,常有白色泛出,几乎看不到纹理。

假红木家具是用什么木做的

古夷苏木也称为巴西花梨木,他虽然不属于红木,但是制作的家具价格基本上是缅甸花梨木的三分之二左右,一套大果紫檀的六件套家居卖7万元,那么古夷苏木就可以卖到4万元左右。谢谢

假红木用什么做

用非洲酸枝木来冒充大红酸枝,其光泽度和木纹比起真正的大红酸枝差得多了,价格也相差了十几倍以上。更有的商家用红铁木豆来冒充大红酸枝,它不属于红木,但特点都类似大红酸枝,颜色为紫红,结构细密,木纹较美,市场上称之“红檀”或“黄檀”。

另外也有用风车木来冒充交趾黄檀(大红酸枝)来制作木制品销售,风车木的心材红褐色至深棕色,边材为浅黄色,心材颜色会随着岁月而逐渐加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这是因为对于不懂木材的外行来说,两者花纹相似,并且交趾黄檀在长久使用之后会氧化成黑色,氧化后的交趾黄檀与风车木看起来颜色花纹等都相似,不法商家就用此来欺骗消费者赢取暴利。

假红木家具制作过程图解

1、看包浆是否自然。一般在使用者的手经常抚摸的位置,会出现自然形成的包浆,新仿的包浆不自然。

2、看家具的底板和抽屉板。比如老的桌子和闷户橱等,底板和抽屉板就有一股仿不像的旧气,也有涂哑光黑漆的;再则看抽屉侧板,在侧面应该有倒角线以免伤手;看明榫,过去的榫眼都是方的,锁住榫头的是梢子。如果看到榫眼两头是圆的,说明是机器加工的。

3、看翻修痕迹。有些布面的椅子在翻新后,原有的椅圈会留下密密麻麻的钉眼,这种椅子就是老的。有些藤面椅子,原来的藤面烂掉了,会留下穿藤的眼子,翻过来就可以看到。

4、看雕刻。从风格和雕刻水平上考察。过去家具制作时在工时上放得比较宽,工匠的心态也相当平静,精雕细刻,圆润自然,这些都是鉴别老家具真伪的关键之一。

5、看家具的腿脚是否有褪色和受潮水浸的痕迹。在南方潮湿地区,家具一般直接摆放在泥地上,时间长了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6、看木纹。有些家具表面会出现高低不平的木纹,看它是否是用钢丝刷硬擦出来的,是否与原有的木纹对得起来。

7、看铜活件。老家具的铜活件如果是原配的,应该被手摩挲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有些材质较好的家具还会选用白铜打造,时间长了会泛出幽幽的银光,令人遐思。有些铜活件上会錾出各种图案,有动物、花卉、吉祥字符等,工艺之精,是今天的铜匠很难仿得像的。还有些铜活件时间太久,虽然没有包浆,却会留下锈蚀的痕迹,泛出点点绿锈,或者表面上像腐蚀版画的板子那样高低不平。

假红木是怎么做出来的

据了解,北京一市民单先生2004年底花73500元从某红木厂家购买了包括床、柜、桌椅、沙发等红木家具21件,双方在签订的购买合同中标明家具的材质为:“红酸枝,真材实料,假一罚十。”

买到喜爱的红木家具后,单先生自然爱不释手,每天都精心照料、细心呵护。在2005年3月擦拭家具时,单先生突然发现该家具的颜色有问题,经向行家请教,对所购家具的材质产生了疑问。于是委托北京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中一件家具进行了鉴定,结果为家具不符合红酸枝材质。

与销售方协商不妥,单先生将销售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承诺“假一赔十”,赔偿10倍的货款即735000元,同时负担家具的鉴定费和诉讼费。

法院判令销售方赔偿36万余元。而销售方表示,在单先生购买家具时已明确告知他,该家具的材质有一部分不是红酸枝,是有其他辅材的,所以价格比同类家具的价格低。单先生在现场看好了所购买的家具并感到满意后才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对质量的约定是:木质家具除了表面瑕疵外,保质期是一年。并认为就算家具不符合约定,单先生还是可以使用的,也不会给他造成什么损失,所以不同意单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北京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余20件家具进行了材质鉴定,检验结果为:所检20件产品的用材均不能称为全红酸枝木(非红酸枝材质主要存在于边材)。最终,法院判令销售方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单先生违约金36万余元。

约定前提不完善只能赔五不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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