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清家具(北京明清家具收藏家)
北京明清家具收藏家
恭亲王奕死后,由其孙溥伟承袭王爵。清皇朝倒台后,民国政府实行优待皇族政策,恭王府归溥伟所有。然而,为了筹集复辟活动的经费,溥伟及其弟溥儒于1921年将府邸及花园转手,抵押给天主教会。1937年3月辅仁大学购置作为校舍。解放后,辅仁大学归入北京师范大学,这里一度成为北京师范大学女生部。“文革”以前,这里作为中国音乐学院校舍,“文革”后,由中国音乐学院和文化部艺术研究院作为办公和教学地点。1982年,恭王府被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时花园部分的大规模搬迁工作开始,1988年,恭王府花园对外开放
明清家具收藏大师
宋辽金
成熟普及 简洁隽秀
宋代,高型家具已经普及到一般普通家庭,如高足床、高几、巾架等高型家具;同时,产生许多新品种:太师椅、抽屉厨等。宋代家具简洁工整、隽秀文雅,不论各种家具都以朴质的造型取胜,很少有繁缛的装饰,最多在局部画龙点睛:如装饰线脚,对家具脚部稍加点缀。但也缺乏雄伟的气概。
家具源流
桌椅:纯仿建筑木构架做法,采用洗练单纯的框架结构,为明清框架家具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并出现了以官阶命名的"大师椅"。
屏风:由于几乎家家户户堂必设屏风,因此着重屏风的位置的摆放。审美意义往往大于实用价值。
中国明清家具收藏名家
以苏州为中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生产的家具称为苏作家具。苏作家具历史悠久,巧夺天工,被众多消费者所喜爱。
苏作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密不可分。在明清时期,素有“天堂”之称的苏州是长江以南经济发展的中心。在清代,孙嘉淦《南游记》写道:“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璨若云锦,语其繁华,都门不逮。”明清时期,苏州生产的丝绸织造,刺绣,印染,红雕漆器,玉器,家具和桃花坞木版画在明清时期广为人知
除经济因素外,苏作家具的发展及其风格的形成也与苏州高度发达的文化艺术和特殊的文化环境息息相关。中国古代绘画史上的吴门画派就诞生于此。明代吴门派四大家沈周、文明、唐寅、仇英都在苏州生活过很长时间。
香港明清家具收藏家
唐廷枢(1832年-1892年),初名唐杰,字建时,号景星,又号镜心,生于广东香山县唐家村(今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清代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年经商,涉及棉花和茶叶,后任职于轮船招商局总办。他创造了许多个“中国第一”:中国第一家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中国自营的第一家水泥厂——唐山细棉上厂、第一家煤矿开平矿务局、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钻探出第一个油井、铺设了中国第一条电报线。唐廷枢对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徐润(1838-1911),又名以璋,字润立,号雨之,别号愚斋,香山县北岭乡人(今广东珠海北岭村)。徐润和唐廷枢等人创办了上海茶业公所,被誉为“近代中国的茶王”。他先后和华商、外商合创了上海地丰公司、宝源祥房产公司、业广房产公司等,曾任轮船招商局会办,开办了仁济和保险有限公司,投资过开平煤矿、平泉铜矿等矿产,曾创办格致书院、仁济医院、中国红十字会等,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当数选派中国幼童官费赴美留学和创办同文书局。
郑观应(1842年—1922年),本名官应,字正翔,号陶斋,别号杞忧生,晚年自号罗浮偫鹤山人。祖籍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他是中国近代最早具有完整维新思想体系的理论家,启蒙思想家,也是实业家、教育家、文学家。先后在英商宝顺洋行、太古轮船公司任买办。历任上海电报局总办,轮船招商局帮办、总办,开平煤矿粤局总办,汉阳铁厂总办,粤汉铁路总董。1922年5月,郑观应病逝于上海提篮桥招商公学宿舍。
陈启沅(1834-1903),名如琅,字芷馨,号启沅,又号息心老人、息心居士,广东省南海县(今广东省南海区)西樵简村人。是我国近代的爱国华侨、民族企业家,他创办了我国第一家民族资本经营的机器缫丝厂——继昌隆缫丝厂。陈氏还开设永生号机米厂和杂货店,还举办多项公益事业,还开设寿世堂药材店,延医免费诊病施药,开办克勤义学,修筑乡路和水利等。1881年,继昌隆缫丝厂被迫停办,陈启沅将厂迁至澳门。
薛广森(1865-1943年) 字湛禧,号公奋。广东省顺德龙江美里坊人。民国时期广东著名民族工业家。他在1915年成功研制出中国第一台国产柴油机。薛广森在清末经营缫丝机械维修业,民国初年创办广州协同和机器厂,并兴办粤海航运、十多家机器碾米厂、缫丝厂,在广州创办东洲电筒厂及接办绵远纸厂。抗日战争爆发后,因拒绝日伪商会的笼络,所办企业屡遭打击,终至破产。
唐廷桂(1828-1897),字建安,号茂枝,生于广东省香山县唐家村。学界习称之“唐廷植”,曾被推选为旧金山华商公所总董。回国后充任江海关首席翻译。1862年,协助胞弟唐廷枢编撰《英语集全》。1871年任天津怡和洋行买办。1873年,任上海怡和洋行总买办之职,直至去世。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1897年7月6日,唐廷桂在上海病逝。
莫仕扬 (1820-1879年),名维俊,号彦臣,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出生,广东香山(今珠海市金鼎镇会同村)人。莫仕扬出身望族,是近代早期的商人和买办,也是莫氏买办家族的开创者。早年在广州经商,结识十三行洋人,粗通英语,熟谙洋务。1860年后赴香港经商。1870年任香港太古洋行第一任买办后,积累了巨额财富,不断输资纳官,光耀门庭,先后获诰授奉政大夫候选海边军民府加一级、诰赠朝议大夫、诰赠通议大夫赏戴花翎、晋赠资政大夫等。
莫干生,(1882-1958),字履贤,名应才,号干生,香港绅商,来自莫仕扬家族,祖籍广东珠海会同村,曾任太古洋行末任买办,莫干生在担任买办期间,透过太古糖业囤积居奇获得巨额利润。曾任东华医院和保良局总理,莫干生除了是香港大学终身校董外,也是九龙塘民生书院创办人之一,并曾慷慨捐助圣保罗男校、圣士提反书院和母校皇仁书院等校。
伍秉鉴(1769—1843年),又名伍敦元,生于广州,祖籍福建。清代广州十三行商人,广州的世界首富。创办“怡和行”,做中西贸易,主要经营丝织品、茶叶和瓷器。他立足广州,主要是跟英国人做贸易,同时又把产业放大到国外,甚至债务也放到国外,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他在国内买了大量的田产、宅院、茶园、店铺,甚至让银子变成资本,到美国投资铁路、证券和保险业务。伍秉鉴的怡和行一度成为世界级的跨国财团。
马应彪(1864~1944),汉族广府人,生于广州府香山县沙涌乡(今中山市南区沙涌村人),先施百货公司创建者。中国第一家现代百货公司创始人。1914年,在广州长堤建立先施粤行,并附设东亚大酒店,取得巨大成功。1921年,与蔡兴等创办了香港国民商业储蓄银行。1944年病逝于香港。马应彪一生扶贫倡教兴福利,还捐资建成“香山城世光女子高等小学”,兴办岐光医院、中山市平民医院,在华侨、港澳同胞中传为佳话。
北京明清家具博物馆
北京郡王府于清顺治初年建府,府址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仿街东侧,旧赵登禹路三十二号。郡王府的第一位主人勒克珲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后获得了“世袭罔替”殊荣。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年)讷勒赫去世,其子文葵仍被已逊帝位的溥仪封为顺承郡王,但家境远不如前,不得已将府卖给了入据北京的张作霖,成为大帅府,张学良与赵四小姐也曾在其中居住数年。 一九九四年郡王府迁建至北京市朝阳公园东隅。 如今郡王府外花坛紧簇,绿草成荫,花园式的布局被人们称为休闲、散步、娱乐的“世外桃源”。
北京明清家具收藏家协会会长
有关的信息以及法律规定如下: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谈及民间收藏,其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高蒙河说,“在民间藏家手里流传的文物,量还是非常大的,这里头有相当大部分的来源仍然是非法的,像农民种地挖出的文物,盗墓、盗窃所得文物,这部分文物属于民间收藏的灰色地带。”
吴树则形象地将这些通过盗墓、盗捞、盗窃的“三盗”行为流入文物黑市的文物统称为“文物私生子”。 “在我调查访问的收藏者家里,只要有真品,有不少是‘文物私生子’。”
“中国民间收藏经过20余年地毯式的搜刮热潮,能够淘得传世文物的概率越来越小。收藏的基数在不断扩大,而合法来源的文物总量是有限的,排除假的不说,可推测这里头有多少是通过非法途径流进市场流到藏家手上。”上海民间收藏爱好者肖吟新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民间藏家收藏“地下”文物实际上属于非法行为。但是不管是民间的藏家、学者抑或政府官员,他们都不能否认,收藏“文物私生子”成为中国约7000万的收藏大军中非常普遍的行为,从盗墓者,到商贩,到买家甚至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那么如何才能光明正大地合法收藏文物呢?《文物法》律师刘洋认为,“按照文物法规定,只有三个途径:一是去有文物拍卖资格的拍卖行竞拍,这个成本非常高;二是去国家文物商店购买,可以开发票,但现在文物商店已经名存实亡;三是不涉及一、二、三级文物的普通文物,可以交换或转让。三条途径几乎都不怎么可行。”
文物拍卖价格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即使那些收藏资历丰富、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传统藏家也日渐被边缘化,想要合法收藏文物的成本太高了,收藏“文物私生子”成了一些民间收藏爱好者很自然也避不开的选择。
“有需求就会有销赃,古玩城的生存是靠货的,形成一条食物链。”复旦大学文博学院教授朱顺龙说,“文物收藏的灰色地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那些文物会流入市场,而古玩市场又是地方的经济杠杆,所以古玩市场无法取消。”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民间藏家收藏的青瓷壶
古玩市场整体违法
“而这里头如果要细究的话,情况则更为复杂。有知法犯法的,有确实不知情的。作为一般的藏家,更多情况是不知法的情况下犯了法。而哪怕是知法犯法买了出土文物的,也是从有合法经营权的市场上花钱购买的。”高蒙河说。
比如藏家肖吟新从古玩市场上买回一个小碟子,他认为那是水出的宋代青泉瓷。照理说,水下出的,文物法规定属国家所有,但他又是掏钱从有合法经营权的市场上买来的,这就讲不清楚了。还有一种情况是,商家为了卖高价,编各种故事,要么告诉你说这是祖传的青泉瓷骨碟,要么编一个离奇的盗墓故事借此抬高身价,你把它当出土文物买回家,其实压根就是一。更好玩的情况是,连商家自己都不知情,将出土文物当赝品、仿品卖掉。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追究民间藏家的违法收藏行为,要么是法难责众,要么是千头万绪,无从追究。
“不过为了求个心安,我尽量避免直接从盗墓贼手里购买东西,有时候明知道是出土的东西,也一定等它流转到市场上再去购买。”肖吟新说。同为收藏爱好者的朱顺龙表示,“我也经常从古玩城入货,有1000把以上茶壶,都是比较好的家传的宝贝。宋元以前的东西基本是出土的,元代以后的东西祖传的比较多,特别是明清以来,为了怕危险,元代以前的东西我不收,只收元代以后的。”
肖吟新和朱顺龙的经历反映了很大一部分民间收藏者的困惑,作为一个收藏爱好者,对于那些令自己垂涎欲滴的玩意,往往是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自己本无意触犯法律,但对于流入市场的文物,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又在哪里?
而民间收藏,原本作为国有收藏的有利补充,被适度提倡,现在也因此被划入灰色地带,成为见不着阳光的勾当。人们对民间收藏多有误解,要么认为来历不明的东西就一定是盗墓得来的;要么觉得民间的文物收藏国家没有给它相应地位,对这个事情一直比较警惕。以前还有比较极端的行为,说好东西说不清楚来历就没收,使得民间拥有数量不菲的国宝级藏品的藏家如惊弓之鸟。
处于尴尬境地的不只有民间藏家,还有文物市场。吴树认为,目前,除了数量极少的国营文物商店和几家大拍卖公司,全国所有古玩市场整体违法经营。“因为,纵使它卖的都是真品,按照,除了极少数的传世品外,都是违法的‘三盗文物’;如果是假的,则违反了,同样也是违法。”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朱顺龙表示,“规定的有经营文物资格主体的单位只有两类,即经过国家批准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拍卖企业算中介机构,不可以买卖。现在上海有6大古玩城,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特种经营,规定文物交易上限是1911年,也就是说清代及以上文物是不允许交易的。但现在的古玩城都突破了这些规定,监管机构也并未采取行动制止。”
按照1992年颁布的旧规,古玩城等旧货市场经批准后可以销售1911年至1949年间制作、生产、出版的文物监管物品,并由主管部门派员进行监督管理,当时对违法经营文物活动的打击力度还是蛮大的。
教授、协会理事宋向光告诉记者,“先前像潘家园等旧货市场还有监管,文物部门派驻人员去巡视里头有没有文物法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文物,一旦发现便要求摊主撤回,遇上能够上市交易的,便给你贴一个‘经文检’的标签,表明这个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文物。”
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法》对两类具有经营文物资格主体单位的认定,(古玩城是由工商局来颁发营业执照),使文物主管部门失去了对古玩旧货市场的相关经营审批权,监管人员相继从旧货市场中撤出,其反而成为监管的空白区,文物打私基本就乱套了。
“我们看现在的古玩城,比如上海的城隍庙,事实上有许多够上三级文物的在买卖,甚至个别够上二级文物,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但是古玩城却在公然出售。”刘洋说。
国家没有办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物认定困难。“你说我卖的是‘三盗’文物,没有明显的出土文物的标记,你怎么认定它是‘三盗’文物?说它是土出的还是传世的,根本就讲不清楚。而且这个行当里有很多犯忌的事,东西的来路是不好多问的。”肖吟新说。
鉴定专家王立军告诉记者,“法律上规定谁举报谁举证,说是出土文物还是传世文物,早就死无对证了,而专家连真假都看不懂,更遑论说是鉴别是否为出土文物。”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律师刘洋表示,在现行的法律下,只有在形成文物纠纷,文物走私、文物盗窃、文物犯罪等进入司法领域的案子时,才对这些文物做出界定、清点、价值评估,对于绝大多数没有进入纠纷的,基本上没有人来定级,目前来说也没有法律指导和规范。
文物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来路不明、真假莫辨,给古玩、文物市场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吴树认为,法律的监管和惩治力度太弱,《文物法》不适应当前的文物市场发展,造成民间收藏乱象丛生。
“特赦”文物引争议
对于民间收藏乱象、藏品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柴宝成极力呼吁:要求“地下”文物合法化,柴宝成给出的理由是,“‘地下’收藏对文物保护工作是一个挑战,由于一些收藏者缺乏专业知识保管不当,又不敢拿到国家正规文物单位寻求帮助,致使大量文物得不到有效保护、残损严重。同时,文物走私活动严重。”
据他介绍,目前盗挖的文物10天左右就可以偷运到海外,一些被民间收藏,一些经一段时间后通过拍卖等形式披着合法的外衣又回到国内。而目前,国内许多民间收藏家用自己的辛勤汗水保护了国家文物,但他们多为自己藏品以后的出路而发愁。
“我建议,只要东西在他家,没有明显的出土标记,不是自己盗墓所得,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就可以收藏。”王立军说,“如果再打压,一集装箱一集装箱的文物全部出口去了,老外以低价从中国国内收购,中国人再花成千上万亿的高价从老外手里买回来。”
对于他们呼吁的“地下”文物合法化,具体如何操作?之前,《文物法》起草人之一、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公开表示:“不妨划出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允许它有合法化的可能。在严厉地打击‘三盗’(盗墓、盗捞、盗窃)的前提下,对于‘地下’文物,政府既往不咎,用合适的价格回收,并进行登记造册。把这批‘地下’文物处理妥当后,如果再发现新的出土文物,就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必须两手一起做,一手严厉打击盗墓走私,一手给‘地下’文物出路,疏堵结合。”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对于“特赦”文物的建议,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高蒙河认为,“所谓的‘地下’文物在民间流通,这是一个客观存在,我们不能否认。但这个事情它本身就违法了,这就像允许赃物上市流通,在流通过程中赃物还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我认为这是不可以的。它一定要回到应有的法律框架内去运转,所以哪怕民间拥有比国有博物馆等级高的珍品,它也是盗掘品。”
宋向光认为,所谓的“地下”文物合法化听起来好像有道理,实际上没有对症下药,“文物法规定一切文物归国家所有,法律对国家文物保护的基本体系、基本观念、基本原则还是要坚持,不能说为了7000万民间收藏群体,把整个法律精神都改变了,损害全体公民的权益。”
“实际点说,操作的难度就更大了。你规定了一个‘大赦’期限,那就更刺激盗墓了。比如你规定2012年12月30日之后交易的‘地下’文物都属不合法,这之前你赶快去登记,在大限来临的这半年,盗墓的准能把中国地面全部掏一个遍。”
另外,民间藏品哪些是出土的,哪些是传世的,怎样界别,谁来界别这些也都是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在涉案或特定的情况下认定一件东西是不是出土文物,由国家或省级的文物鉴定委员会出面鉴定,如果不涉及行政执法,这些人就不管了,而且也不是所有文物都能确定。”
“当然不能合法,合法后大家都去盗墓了,你怎么能说清楚这个墓是以前盗的还是现在盗的,这个口子是绝对不能开的。要符合国家法律的,不能说违法了再要求国家法律来纵容我。”朱顺龙说。
“所谓民间收藏,如果是真收藏,就老老实实做这个文化事业;是投资就练好眼力,不买假货,买可以买的东西,否则认为你在参与非法勾当,不是收藏,收藏在理论上是不能交易的,至少短时间内是不能交易的。”
市场乱象不宜归咎文物法
“古玩市场整体违法,民间收藏乱象丛生,法律起不到约束作用,那是要修改法律还是关闭市场?”吴树说。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刘洋认为,文物市场违法经营,法律没有办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这对法律实际是一种伤害。“文物法规定得太严了,不适合中国目前的社会现状,导致很多地方就不可能依法行政。”他建议修改文物法,让法律规定适度灵活宽松。
主张修改《文物法》的还有中国收藏家协会副会长谢启晃,他认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一些法律法规做出实事求是、顺应民情的修改,现在的文物法虽然经过修改有很大的进步,但距离让收藏者放心收藏,这个路还不短。”
朱顺龙认为《文物法》只能收口,不能放开,“这个口子是绝对不能开的,文物法前两年刚刚收紧,原来把乾隆六十年以前的东西看得很紧,现在已经拉到1911年了,这是收口。”
教授、协会理事、从事文物法规教学工作的宋向光对《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表示,“将文物市场乱象归咎于文物法,实际上是把文物所有权与文物市场的混乱搅在一起了,这其实是两码事。《文物法》调整的是对文物对象的保护,它不管文物交易。”他说,“实际上很多商家打着出土文物的旗号去卖一些东西,谋取商业利益,跟《文物法》真没什么关系,要整顿的是仿古工艺品的流通市场,需要对其做出约束的应该是什么‘文物交易法’、‘公平交易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类的法律。”
宋向光并不否认《文物法》存在一些先天的不足,“比如在法律的表述上和法律的格式上不是很严谨,对法律对象的界定不是很清晰,比如文物的概念,文物保护法就没有做出一个清晰的界定,这样不利于对象的保护。另外,在立法时认为文物保护只是文物行政部门的事情,主要规定了行政部门自身的职责和任务,使《文物法》看上去很像一个部门章程,而不是强调全体公民要承担的责任。”宋向光表示,“如果是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修改文物法,那是需要的,迫切的。”
肖吟新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文物法是应该要修改了,但是修改的目的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地下’文物要放开。《文物法》的主体精神是保护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这是不能变的,是主要要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单中国这么规定,其他国家也是这样,这不单指藏家手里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地下、水中、山林埋藏的全部。民间收藏原来的传世文物你可以继续保留,但是新出来的东西,《文物法》就是要保护这个东西。”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文物法》是国家大法,对文物领域只做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而文物市场包罗万象,涵盖的内容非常多,远非一部大法可以解决。《文物法》有出台实施细则,但一部法不足以规范我们国家庞大的文物领域。”刘洋建议要制定包括、、《文物鉴定资格认定方法》等在内系列法规,和《文物法》组成一个法系,然而我们国家现在基本没有形成这样一个法律体系。
市场非最佳文物保护方式
对于文物市场该不该放开的问题,早在十几年前就有学者提出争论。现实情况是,随着国内文物市场的开放,国内文物的价格起来了,越来越多的珍贵文物开始回流。这得到了上海市文物局相关人员的证实。
一些人士提出让民间藏家手里的部分灰色文物合法化,无疑是想让国内的文物市场在更大程度上走向开放。假使真的如此,会不会如一些市场人士所期许的,“文物能厘清产权、合理流通、价值提升,对文物带来更好保护?”
朱顺龙认为,人们往往把文物的变现想像得过于简单了,民间的草根收藏跟文物交易并不一定能合拍,“民间藏家手里的藏品质量参差不齐,如果是比较高端的藏家手里一般不会有来历不明的东西,草根的那一批倒是有可能的,他们的东西质量不高,所以数量有就行了。东西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这是草根收藏跟文物交易不能合拍的地方。”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新政策
宋向光认为,市场并不是最好的文物保护的方式:“需要明确的是,国内文物市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对国内居民开放了,各种档次、各种类型的文物交易场所基本涵盖了从一般文物到高端文物的交易活动。收藏者根据需求,决定对交易文物的要求。市场规律在这里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为什么人们感觉不到市场对文物的保护作用,感觉不到市场‘扬真抑假’的作用?”
“这是由于文物自身的特殊性:文物具有独有、稀少的特性,只此一件,如爱好者众,如通过市场交易,则只能是出高价者得之。因此,出售者希望卖到最高价,而买者则希望‘捡漏’,交易双方都视‘公平交易’为虚言,都将‘诚信’抛到脑后,市场形同虚设了。所以,市场只是文物流转的场所之一,由于从交易双方的获益考虑,市场的公开交易并不一定是交易者的最佳选择,于是就有了场外交易,有了私下交易。”
民间藏家手里的藏品想要实现变现,多半只是一种美好的心愿,而碍于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般的国有收藏机构甚至拒绝收藏或接受捐赠,哪里才是这部分文物的最终归宿?面对浩浩荡荡的7000万收藏大军,民间文物收藏的边界又在哪里?
“排除掉在国家法律框架外进行的收藏和赝品藏家,留下的数字才是理性的,才算合理的民间收藏。”高蒙河说。
北京明清家具收藏家名单
梅兰芳在家排名第一
梅兰芳(1894年10月22日-1961年8月8日),名澜,又名鹤鸣,乳名裙姊,字畹华,别署缀玉轩主人,艺名兰芳,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出生于北京,祖籍江苏泰州。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大师。
梅兰芳8岁学戏,9岁拜吴菱仙为师学青衣,11岁登台。
明清家具收藏大家
还算是靠谱的,芝麻开门收藏交易艺术网于2013年8月11日正式上线运营。网站主要版块有:收藏交流版块、交易系统、古玩知识学习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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